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(规划国土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:
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,保证工程质量安全,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,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我部制定了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(试行)》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基础上,结合本地实际,细化有关要求,制定简洁明了、要求明确的实施细则。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,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、每个员工,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。要以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,开展质量安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,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,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。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的督查。
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18年9月2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:工程质量安全手册(试 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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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wjfb/201809/t20180928_237762.html